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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能源汽车,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

tamoadmin 2024-06-29 人已围观

简介1.我国现行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扶持政策?2.买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惠政策3.政策利好、基建落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快进”4.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遍布全国5.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6.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王凤英提五项议案建议7.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有补贴吗?具体政策是怎样的?8.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连续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世界第一!中共

1.我国现行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扶持政策?

2.买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惠政策

3.政策利好、基建落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快进”

4.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遍布全国

5.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6.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王凤英提五项议案建议

7.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有补贴吗?具体政策是怎样的?

8.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

中央新能源汽车,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

连续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世界第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其中提到,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前4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229.1万辆和222.2万辆,同比均增长42.8%。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行业企业对产业发展的信心十足,开拓创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年增长数量达到260万台左右,累计数量约520万台。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消费潜力。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1-4月,新能源汽车出口34.8万辆,同比增长超过170%。

我国现行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扶持政策?

新能源各地补贴新政

1.财政部:2023年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购置税

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国内供给质量水平,激活市场需求潜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的资金渠道对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予以支持。对于购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降低部分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居民消费。

2.工信部: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521万台、换电站1973座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新能源汽车后续的支持政策,推动落实车购税、车船税、牌照等有关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3.北京:置换新能源车仍可获补贴,最高1万元

为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鼓励汽车消费,北京市今年将继续实施乘用车置换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今年补贴标准和方式都与去年保持一致。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4.上海:五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公共停车场 (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为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的保障能力,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加强明确日常管理细则,规定带有充电桩车位占比和快充充电桩的占比,利用数据互通互联对僵尸电桩和占用电桩行为进行处理,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管理职责。

5.河南:18个部门联合发文

河南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6.山西:鼓励社区充电设施给予补贴

提出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加强高速服务区和国省道沿线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

7.湖南:印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意见,全省高速公路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加快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电设施网络,到202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8.内蒙古:2023年将新建80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推进工业调整优化升级”专场发布会。会上提出,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推动全区新建充电桩8000个内蒙古自治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充电桩数量为8200余个。

9.山东烟台:公布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

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充电设施购置贷款利息补贴。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依据烟台市智慧城市“一张网”数据,对2023年建成的公共交流充电桩市级财政给予不高于20元/千瓦奖励补贴,公共直流充电桩市级财政给予不高于65元/千瓦奖励补贴。

10.浙江建德:总投资5000万元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建德市计划投资5000万元,推进主城区及部分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目前已完成19个停车场共271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另有12个停车场正在施工中。新建成的71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分别是乾潭停车场充电站15个快充充电桩、双江街充电站32个快充充电桩、建德高铁东站充电站24个快充充电桩。

买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惠政策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超过了450万辆,占全球的50%以上。

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补贴;2010年,多部委就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201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部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随后,这一优惠政策得以延续。而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将这一优惠政策延续到了2022年12月31日。

2016年以来,报经国务院批准,四部委建立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原计划,到2020年底,补贴政策将在实现预期目标后退出。今年4月份,《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原则上2020年至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同时,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山东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5.3万辆,其中2019年推广7.3万辆,占当年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的3.4%,位居全国上游水平;建成公共充电桩4.58万个,位居全国第五,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主要场所覆盖率逐年提高。

今年9月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编制的《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政策,研究制定不限行、充电停车费减免、充电停车位专享等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通行范围;开辟新能源汽车上牌、保险、年检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立完善整车及动力电池在线监控系统,提升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自2020年开始,济南、青岛、烟台、德州、聊城、日照6个新能源汽车主产区及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每年增长20%以上,其他城市每年增长15%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居民淘汰低速电动车购置新能源汽车。

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面,加快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换电为补充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

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规模超过60万辆,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3600座、充电桩10万个、加氢站30座(含与其他能源合建站)。

政策利好、基建落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快进”

买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有国家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贴、免车辆购置税、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

1、国家财政补贴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平缓补贴退坡力度。

2、地方财政补贴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3、免车辆购置税

获国家认可的新能源车在上牌时可享受减免购置税政策。

4、充电设施奖补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5、车船税减免

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遍布全国

无论是从节能减排的必要性,还是以我国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的可能性来看,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未来的趋势和方向,都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我国也正在遵循着这一路径在稳步推进当中。

然而任何一个产业在其发展初期,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和梳理。由于我国自2018年开始遭遇了车市整体下行,同时再叠加此次疫情的关系,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便成为了当务之急。

自然一系列的“救市”政策也随即出台。但政府相关部门在出台救市政策的同时,依然没有忘记新能源汽车这一根本发展轨迹,出台的相关政策也在最大程度地利好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稳固优势竞争力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长两年获“官宣”

昨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消费者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按照原计划,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政策将于今年年底结束。而此次三部委的“官宣”,可以说是给当下我国的新能源车市,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一方面提振了新能源车企的信心,给部分以造车新势力为主面临着“生存危机”的新能源汽车品牌,提供了长达两年的缓冲期;另一方面也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考量到了他们的切实所需。

众所周知,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是当下新能源汽车最重要、最具差异化的两大核心优势所在。

而此次明确了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两年,无异于将新能源汽车的这一优势继续保持,同时也为其不断发展注入了活力。

“扬长”亦要“补短”

“新基建”或将带动充电设施迅猛发展

客观来说,目前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并不算太高。究其根本原因,是人们对于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车型还存在着不少的“焦虑”。

类似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车辆的续航里程、充电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延缓了消费者加入新能源车主大家庭的时间。

车辆的安全问题和续航里程能力,需要新能源车企自身不断努力,提高产品的核心能力。而要解决新能源车主充电难、充电麻烦的问题,则需要政府部门牵头,社会各界一起努力,进一步完善公共基建设施,方能带来根本上的改变。

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给充电桩发展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新建充电站1.2万座;到2025年,建成3.6万座。同时,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已经安排奖励资金45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出台的多项支持充电设施发展的政策。

与此同时,在过去几年里,国家还通过放开民营企业准入门槛等方式,大力推进着充电桩行业的迅猛发展。

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2019-2020年度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年度报告》显示,我国新建充电站保有量已由2015年的1069座增加到2019年的近3.6万座。提前5年完成了国务院阶段性发展目标的这一傲人成绩。

另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全国公共充电桩总保有量已超过50万个,私人专属充电桩超过70万个,覆盖了400多个城市。车桩比总体水平已经位列全球第一。

可这依然还不够。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的双提升,“车多桩少”仍是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中无法忽略的实际问题。即使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也必须要正视这一短板所在。

此时,“新基建”之风适时刮来。

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注重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当日,央视新闻在节目中显示新基建七大领域及产业链的定位是:5G基建、特高压、大数据中心、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纳入“新基建”七大领域,其背后的意义自不言而喻。由此带来的风口指向、资本垂青之目标,已清晰可见。

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发展前景,也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只有当设施进一步完善之后,新能源汽车也才有可能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爆发”式增长。

然而,政策导向是一方面,能不能落地、如何落地又是另一个问题。

各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在跟进

充电设施进一步完善已具备落地可能性

虽然在国家层面,针对“新基建”的政策细则还未出台,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跟进的积极性。

以马拉车市所在的成都市为例。

作为全国私车第二城,同时又因为没有限购摇号的“限制”,其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可能性显而易见。也被广大新能源车企视作为“兵家必争之地”。

也正是因为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重视和努力,使成都市拥有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土壤和环境。

早在2017年,成都市就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按常规模式发展,至2020年全市建设充电桩超过11万个,总体桩车比不小于1:1.1,超过北京、上海建设水平。

当时就预期到2020年,成都市的公共桩车比将达到不小于?1:8,公共充电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满足不少于1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而就在上个月,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成都市财政局还联合发布了申报成都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相关事项通知。

对于2019年之前已建成投运的充电设施进行建设补贴,并出台了充电桩建设及充电运营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如下:

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BOT充换电站除外),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50元、直流每千瓦400元,单个充换电站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充电运营补贴标准为1000万(含)千瓦时以内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1元;1000万千瓦时至2000万(含)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15元;2000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2元。

有了地方政府的切实补贴和支持,各相关企业自然也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近日,据四川观察报道,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内的多家本地相关企业都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已作出了明确规划。

四川观察报道指出,2020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在四川投资8000余万元,加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拟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105座(其中,公交站3座、高速快充站15座、城市公用站33座、小区充电站40座、专用站14座),建成充电桩约2000根,加上目前现有的站点,届时成都每5公里半径就至少有一个充电站。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切实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相关企业加大投入,必将有利于充电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在地方上进行落地。

事实上,不仅仅是成都,全国各地也都在有效地推进着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随后,当国家层面针对“新基建”的政策细则正式出台之后,也必将再对我国充电桩设施的完善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力。

马曰: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长两年,为广大的新能源车企带来了巨大的正向影响。而与此同时,由于“新基建”风的刮起,或也将带动着我国充电桩事业的迅猛发展。真正受益的自然是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说其迎来了真正的春天,亦不为过。

与此同时,我们也得保持清醒,因为目前新能源汽车过分依赖补贴、人们的安全、里程焦虑还未完全解除。新能源汽车赛道依然充满了变数和不确定性。在每一个不同的阶段,行符合当下时势所需的政策引导、市场调整,这对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方向调整、用心程度把控,都仍将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政策利好、基建落地,使得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了“快进”,但究竟跑向何方,市场和消费者到底买不买账,还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新能源车伙伴应该都很熟悉,细节相当的新能源车出行频率越来越高。让我们了解一些我们不想了解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最大的好处就是补贴政策的存在。所以,小伙伴们基本都在。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今天,边肖汽车为朋友们简单介绍一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补贴政策

2017-国家补贴政策为纯电动车:续航里程100-150公里,补贴2万元;50-250公里,补贴3.6万元;20公里以上,补贴4.4万;插电式混动车,50多公里,补贴2.4万元。如果计划购买续航里程120公里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售价1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2万元。杭州的地方补贴是中央的一半,也就是1万元,所以你只需要支付7万元。续航里程200公里的话,售价还是10万,国家补贴3.6万。按照规定,杭州应该补贴1.8万元,结果中央和地方补贴之和超过了汽车销售价格的一半,也就是5万元。因此,按照销售价格的50%,扣除3.6万中央财政补贴,杭州实际补贴金额为1.4万元。据了解,新补贴标准将进一步下降,2020年后,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取消。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补贴规范

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于新能源公交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进入门槛,综合考虑电池容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汽车补贴规格。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照电池电量对驱动功率的逐级递减法进行验证。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各级地方财政补贴之和)不允许超过中央财政自行车补贴的50%(附患者计划)。除燃料电池汽车外,2019-2020年各车型中央和地方补贴规格及上限将在现行规格基础上下调20%。同时,相关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以非常规车用燃料为动力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和新型车载动力装置),集汽车动力调节和驱动等先进技术于一体的技术原理先进、技术新、结构新的汽车。

2016年9月8日,财政部披露,包括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拟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0多亿元,部分企业已被取消整车生产资格。

看完边肖汽车的简介,你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必要了解吗?那么,你的朋友们喜欢边肖汽车今天为你的朋友们介绍的内容知识吗?真的活到老学到老!我们需要知识来充实我们的大脑,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最后,希望边肖汽车的简介能给朋友们解决问题。

百万购车补贴

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王凤英提五项议案建议

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由四部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1、补贴方案削低补高、进一步鼓励技术进步。2018年新版补贴方案里,将“提高技术门槛要求”作为开宗明义的首条纲领,明确提出要鼓励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车型应用,将补贴资金显著倾斜于更高技术水平的车型,而且维持对燃料电池的补贴额度不变

2、分阶段过渡,为车企预留准备和切换时间/空间。本次补贴方案相比此前历次补贴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现了“分阶段执行”的管理思路。简而言之,就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执行不同的补贴政策。出现该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政策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产销的新能源汽车采用新办法实在说不过去(先后关系);二是距离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旧补贴政策过去仅一年出头,频繁调整给车企带来的压力确实很大;三是新车型的技术指标调整、开发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仅标定试验就得花费至少数月时间。

3、去繁就简,简政放权降低车企行政审批压力和成本。由于补贴政策、公告目录、推荐目录、免征购置税目录等政策文件具有紧密的关系,因此车企在产销过程中必须应对大量的申报、审核、调整工作。某车企专门负责目录申报工作的负责人就曾在私下说过,一年下来光这个活就得专门调集人手加班加点干,而且经常是突击战(早上目录早领补贴)。新补贴政策显然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实际情况,因此重点出台了以下三点细则:一是“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复经历完整的申报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也即是车企可以明确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检测的额外要求和无意义行为;三是“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赐予“全国通行”的权利,无需每一个产品型号均到每一个省份进行单独的申请检查。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式骗补等乱象滋生。对车企的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全面放松,事实上,新政策高度凸显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级联网的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建立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统计、审查、处罚机制”。上述举措着力于维护新能源汽车稳定的产销秩序、严防骗补、提升产品安全。特别是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更是十分及时和重要,具体点讲,少数车企可能会在“高能量密度优惠”和“成本压力”下再次铤而走险,采取“优劣参半”的方式生产产品、摊销成本、骗取补贴,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将极为有力的震慑和扼杀这些不法企图。

(1)、坚持精细化分档。2017年正式版本中将纯电动乘用车简要分成了3个档次,由于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这一处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续就不太符合市场现状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与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实行了5个档次划分,坚持了精细化的分档思路。这个情况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产品丰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请大家以后千万不要对网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闻,虽然草案会与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来风,早了解早做准备不是坏事。

(2)、未过度削低补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于150公里续航里程的纯电动乘用车国补资格,并将此前150-200km段3.6万元的补贴额度下调为1.5万元,削幅2.1万元;将200-250km段削减为2.4万元,削幅1.2万元;将250-300km段削减为3.4万元,削幅1万元,但不低于300km续航的车型补贴额度不降反升。这种削低补高思路与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对于草案版本并没有非常严厉的削低150-200km段车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万元。这表明,经过各方势力博弈,A00级车型短期内的尾大不掉让管理方意识到,过于激进的削低将容易产生断崖式发展现象,从稳定角度出发,减弱了对A00级车型的打压力度,给予了A00一口喘气的生机。

(3)、技术指标进一步加严。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为电池包的入门标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获得1倍的标准补贴,新标准将该指标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达25%,并且首次划出了160Wh/kg的档次,为超高能量密度车型的出现预留空间(2017年推荐目录和2018年首批推荐目录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别达到152.9Wh/kg、158.07 Wh/kg)。与此同时,百公里能耗要求也进一步加严。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种整备质量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别为14.5kWh、21.7kWh、23.7kWh,且无系数考核。2018草案中则出现了系数考核迹象,该迹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证,想要拿到基本系数(1),各类车型就必须满足优于5%以上的不同质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显收紧,1000kg、1600kg、2000kg三种整备质量的能耗上限分别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严程度约为10%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有补贴吗?具体政策是怎样的?

(编辑:大巍)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作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今年将第13次参会。基于所在行业实践和深入调研,本次大会,王凤英代表就中国汽车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化路径等问题提出了五项议案建议,分别为:《关于加快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 促进社会和谐 鼓励小型电动车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能源和动力转型升级的建议》、《关于加大“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汽车“走出去”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 实现汽车消费信息整合升级的建议》、《关于当前汽车社会下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的建议》。同时,王凤英代表还与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联名提交了《关于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

作为汽车行业的杰出代表,王凤英代表今年的议案建议依然聚焦汽车产业,在国际国内产业竞争加剧、格局面临重塑的背景下,着重关注了中国汽车产业小型电动车发展、氢能源产业发展、中国汽车“走出去”、机动车智能检测和汽车消费信息整合升级中的突出问题,以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创新与高效发展。

以降低能耗、资源节约为导向 鼓励小型电动车发展

近年来,小型电动车技术、品质不断提升,相比中大型电动车更为经济环保,更符合现阶段大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小城镇居民短途出行需求和购买能力。小型电动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生态价值,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全面小康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受行业政策、行业认知等因素影响,小型电动车发展受到一定阻碍,市场份额大幅下降。在新的历史阶段,有必要重新思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寻求新的增长点助力整个产业持续平稳向上,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带动社会进步。

针对目前小型电动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王凤英代表建议:

一、确立小型电动车产品标准;

二、制定以降低能耗为导向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三、给予小型电动车税费优惠;

四、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凸显小型电动车优势。

加强国家顶层设计规划和政策引导 解决氢能产业链瓶颈问题

氢气来源广泛,适合大规模生产、储存和运输,将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与燃料电池发电相结合,可为交通运输和电力等行业提供高效清洁的电能和热能,在我国能源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能源载体作用。

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在基础研究、核心材料、关键部件、制造工艺和集成控制等方面还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氢能产业链、标准和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上诸多因素制约着我国氢能产业大规模商业化推广,急需国家顶层设计规划和政策引导,解决整个氢能产业链中存在的问题。

因此,王凤英代表建议:

一、政府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突破核心材料和关键部件的技术瓶颈,促进产品国产化;

二、鼓励、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大规模产业集群的形成;

三、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能源企业牵头建立稳定、便利、低成本的氢能供应体系;

四、完善标准法规建设,加快氢气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后的管理细则制定;

五、制定国家级顶层氢能规划,合理规划加氢站,制定长期稳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政策。

制订中国汽车“走出去”国家战略 护航中国迈向世界汽车强国之路

中国汽车“走出去”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更是国家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需要,是中国迈向世界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形势下,“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汽车“走出去”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和竞争格局,中国汽车“走出去”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如汽车出口价格低廉、“走出去”模式单一、品牌影响力不足、金融服务瓶颈凸显、合规风险掌控能力不足等。

中国汽车“走出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支持力度。因此,王凤英代表建议:

一、制定中国汽车“走出去”国家战略,推动汽车强国建设;

二、引导新能源汽车出口新增长点,强化对出口企业的管理;

三、建立汽车质量品牌评价体系,加强品牌培育;

四、搭建“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护航企业“出海”;

五、优化跨境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对汽车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权益保障机制,保护中国汽车企业利益。

搭建汽车消费信息大数据平台惠企惠民

中国汽车产业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告别高速稳定增长,转型与升级,已成为产业新标签。对汽车消费环节而言,改变过去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以信息化工具深耕细作,满足消费者对美好汽车生活的需求,已成为当务之急。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应用”作为我国信息产业的长板,与汽车消费环节相结合,将有能力为企业与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

以汽车标识为例,2016年12月,北京地区全面启动机动车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电子保单试点。2020年3月1日,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先后推广至全国16个城市。由此可见,通过电子支付类手段实现纸质证书所承载的功能,已经有很好的范例支持,且符合当前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因此,王凤英代表建议:

一、打通电子化流程,节约社会资源;

二、搭建大数据平台,减轻企业与消费者负担,包括政府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进程,并采取多证合一的形式改变过去纸质证书繁多的情况,以综合性二维码或其他可识别的电子凭证,代替纸质证书。

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 促进汽车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2019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4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4.35亿人。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与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空气质量恶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完善机动车检测管理和增强机动车检测能力提出新要求。与此同时,我国计算机、大数据、车联网、遥感测试等技术发展迅速,为机动车智能检测提供了成熟的技术条件。

对此,我国持续推进机动车检测改革,推动了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进步。但面对不断骤增的检测需求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国机动车检测仍面临不少问题,如机动车检测供需矛盾突出、机动车检测滞后于新技术的普及应用等,直接影响到汽车行业及汽车社会发展,需要国家层面推动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

因此,王凤英代表建议:

一、完善道路安全法相关法规检测要求,细化汽车检测标准及档期;

二、政策推动机动车检测技术向智能化、大数据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机动车检测效率;

三、推动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完善数据共享和使用机制,解决车检难问题。

此外,王凤英代表与李书福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建议》提出,车辆购置税应发挥组织财政收入和经济调节两方面作用。建议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比例为50:50的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将调整后的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

1、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我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3、财政部对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W;纯电动汽车每辆可补贴6W;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W。

4、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W/辆和42W/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W/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W/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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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年6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6、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W,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W。

7、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项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伴随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随之回暖。中汽协数据显示1至5月累计销量29.5万辆,同比下降39.7%,仍未能摆脱负增长态势。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拉动新能源汽车成长的利好政策。

EV视界对今年第二季度中央及地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政策法规进行总结回顾,下半年新能源车市是否会出现反转值得关注。

六月份重要政策

一、?工信部修改“双积分政策”:明确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经过两年磨合,去年启动两次公开意见征集的新版“双积分”政策终于6月15日落地,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积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

2、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3、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其他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同为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与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4、车型涵盖范围更加全面。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5、单独提出低油耗汽车油耗核算,办法所称低油耗乘用车,是指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

6、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1)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

(2)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另行公布。

7、继续完善积分结转。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1)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2)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3)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4)工信部可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8、考核方式灵活调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工信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EV视界简评:

受疫情和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低迷,新修改的“双积分”政策再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车企将受到鼓励生产更多的新能源车型赚取更多积分,而在积分交易和转结方面也被赋予一定空间,减轻了压力,刺激车市增量发展。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也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调节作用也将显著增强。

二、工信部要求企业排查新能源汽车和电池安全隐患

6月8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降低车辆起火风险。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2、对于私家车,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等。

3、对于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4、企业应对各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专用维修设备工具配备及绝缘防护、技术人员维修及防护能力等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

5、车辆生产企业应联合动力电池供应商共同开展动力电池的检查,包括动力电池的常规性检查和延伸性检查。其中,外观检查和软件诊断为常规性检查,气密性检查和开箱检查及更换零件为延伸性检查。

6、企业监测平台应当落实7×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设置故障处理联系人。对出现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及时通知用户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结果在1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对1日内连续出现多次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并将处理结果于5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

7、企业应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应建立并长期保持由研发、生产、售后、质量、监测等部门组成的安全分析和事故调查小组,由企业主管新能源和产品安全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负责人。

EV视界简评:

5月份,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舆论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关注。

安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命门,生产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五月份重要政策

一、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5月12日,由工信部组织制定的GB18384-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0381-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该项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主要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EV视界简评:

国家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这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中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从整车、电池、客车三个面提出技术准入门槛,对于提升、保障电动汽车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三项标准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GTR20)全面接轨。

二、?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首批国标出炉

5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4项国家标准,分别是:GB/T?38775.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38775.2《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2部分: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GB/T?38775.3《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3部分:特殊要求》、GB/T?38775.4《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

本次发布的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及特殊要求等3项国家标准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体系中重要的基础通用标准。该标准体系规划标准18?项,规范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在公共以及私人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性能要求、功能要求、安全要求、通信协议、测试要求及试验方法、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方法、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除本次发布4项国家标准外,还有4项国标正在编制过程中。

特殊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设计以及产品测试时需要遵循的功率传输、系统功能相关的要求,给出了明确的性能指标、安全指标、功能指标的基线化要求,明确了相关要求的测试方法,形成了对产品设计和测试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动作。

通信协议规范了无线充电的具体流程、参数和数据定义等,给出了系统功率传输部分的最小通信协议架构;电磁环境限值和测试方法给出了电磁环境曝露限值。

EV视界简评: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企业主要有华为、中兴新能源、中惠创智等科技公司和科研院校。上汽、比亚迪、北汽等车企也进行了相关研发测试。《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系列国标填补了中国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技术领域国家标准规范空白,可支撑私人应用领域的无线充电系统产品开发、测试和应用,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量产有较大推动作用。

三、四部门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5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四、工信部: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

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的“部长通道”活动中,工信部部长苗圩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接受采访表示,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从供给侧、需求侧、使用侧三方面发力,为新能源车创造更好的使用环境。

供给侧:将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对有检测能力的企业实行自检自证,减少重复检测。对于研发创新型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行品牌授权试点。

需求侧:除落实好财税支持政策外,还将鼓励换电模式的发展,鼓励地方在执法车、物流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更多采用新能源汽车,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使用侧: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地方政府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出台停车、通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总而言之,我们会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使其有一个更好的使用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

四月份重要政策

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1、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2、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3、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4、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5、强化资金监管,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6、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

7、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8、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EV视界简评:

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和支持没有丝毫改变。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的突破,通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优化,将更加有利于向市场化的发展平稳过渡,同时有助于拉动汽车消费。坚持扶优扶强政策导向,还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明显进步,引导企业练好内功。?

二、三部委:明后两年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4月7日,工信部组织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大发展空间,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2、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3、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4、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发改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EV视界简评:

工信部最早于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自此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工信部进行与时俱进调整,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吸引投资关注,拉动整个产业链发展。?

四、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4日,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提出,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包括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等部分。其中,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等4个部分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6月发布。

《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提出的总体框架下,以推动车联网技术在公安交通管理领域应用、保障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为核心,提出了构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道路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方面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列出了标准明细共66项,并将根据发展需求,不定期进行更新完善。

1、基础类标准为其它各部分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支撑,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符号等方面标准。?

2、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类标准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在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运行安全要求、运行安全测试要求等方面标准。开展登记管理是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和上道路行驶的基本前提。

3、身份认证与安全类标准主要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和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设施之间身份互认,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身份与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身份与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及电子证件等方面标准。在车联网环境中,车辆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具有数字身份并对其进行验证是确保信息交互及安全的关键环节。

4、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管理类标准主要支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上道路行驶智能网联汽车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实时运行管理等方面标准。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通行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道路运行管理工作是车辆智能管理的核心所在。

5、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类标准主要支撑车联网环境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信息交互及基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工作是支撑车联网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应用的根本保障。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文章标签: # 汽车 # 新能源 # 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