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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换汽车补贴政策,农机换汽车补贴

tamoadmin 2024-05-23 人已围观

简介农民的补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标明以前由于劳动效率低下、自然灾害风险高等原因,导致许多农民不得不外出务工,放弃种地。然而,现在国家为了鼓励农民积极种地、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这可以说是我们农民的福利,其中有几项就是补贴“钱”。一、稻谷补贴为了鼓励广大农民积极种地,降低农民种粮风险,增加农民种粮挣钱的几率,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

农机换汽车补贴政策,农机换汽车补贴

农民的补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标明

以前由于劳动效率低下、自然灾害风险高等原因,导致许多农民不得不外出务工,放弃种地。然而,现在国家为了鼓励农民积极种地、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这可以说是我们农民的福利,其中有几项就是补贴“钱”。

一、稻谷补贴

为了鼓励广大农民积极种地,降低农民种粮风险,增加农民种粮挣钱的几率,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另外还要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二、玉米大豆生产补贴

玉米、大豆是作为主要粮食作物,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有利于耕地的高效利用,鼓励种植玉米、大豆提升我国玉米大豆的产量。文件也明确:要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为了加快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机械覆盖率,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农民种地成本,2023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并且要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

补贴范围,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政策内容: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缩减范围,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在补贴金额度内,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对免耕播种机、花生收获机、高效植保、农产品初加工、残膜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实施敞开补贴。

1.补贴方式: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的补贴方式。

2.补贴机具:(1)耕整地机械:大中型拖拉机、旋耕机、深松机、开沟机、免耕(精量)播种机、铧式犁;(2)收获处理机械:小麦玉米谷物收割(获)机、油菜收获机、辣椒收获机、红薯收获机、花生收获(脱壳)机、青饲料收获(切碎、压块)机、割(搂)草机、秸秆打(压)捆机、果蔬烘干机;(3)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铡草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孵化机、增氧机;(4)其它设施农业设备、机械:排灌水泵、喷灌机、抓草机、平地机、农业用北斗终端。

3.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4.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1)自主购机。购机者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购买机具,自主选择销售企业、产品型号、品牌、自主谈价议价;(2)补贴申请。验机后,购机者本人携带购机发票、议价回执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办理申请补贴事项;(3)补贴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抽查、核验,经公示无异议后,整理汇总补贴结算材料,向财政部门提交进行补贴兑付。

5.补贴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责任: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时间:当年补贴资金直至用完为止

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

文章标签: # 补贴 # 农田 #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