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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tamoadmin 2024-06-19 人已围观

简介1.以前的汽车2.我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策略有哪些3.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4.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补贴标准2013年前标准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 补贴3000元;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 补贴4000-50000元;3、电动车 补贴60000元 。两年标准按照《财政部

1.以前的汽车

2.我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策略有哪些

3.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

4.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补贴标准

2013年前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 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 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 补贴60000元 。

两年标准

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威尔芙节能机油www.ukwef.cn)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3-2015年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都以纯电行驶里程为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公里每车3.5万、150≤R<250公里每车5万、250公里≤R每车6万元。

对于纯电动客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按其车长划分,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至5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则补助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

地方补贴

为认真做好深圳市电动车补贴工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5日发出了《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并规定,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补助方式包括购置补贴、一次性充电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购置补贴:

一次性充电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

2.纯电动专用车、货车。对载重3吨及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对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专属充电站的交流、直流充电设备均给予补贴,对其他充电站(桩)仅补贴交流充电设备;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注:专属充电站为在集中场地内,建设总功率不低于400KW,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和租赁车等营运车辆的比例不低于70%的充电站,须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对于在我市备案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已备案的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每千瓦时20元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市财政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

对于有运营牌照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和使用当年奖励指标购买纯电动出租车的,在享受其他纯电动乘用车补贴的基础上,且出租车企业保证纯电动出租车月租不高于燃油车的前提下,给予到期更新车辆一次性营运(购车环节)补贴11.08万元。

对于提前将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辆的有偿牌照出租车,在享受到期更新车辆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再给予提前更新补贴,补贴标准为:剩余年限应计提折旧额×80%,且最高不超过3.2万元。

为保持推广力度基本一致,对于在2015年将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且获得5.58万元更新补助的,再给予一次性营运(购车环节)补贴4万元,具体发放办法另行制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发布第二批上海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车型产品信息的通知》,中科力帆旗下两款电动车被纳入补贴行列。不过,这两款电动车只确定可申请中央补贴,但暂时还无法获得上海市的补贴。据了解,奇瑞等品牌的新能源车型也在积极申请纳入中央和上海补贴。

根据市经信委公布的信息,获补贴的两款力帆新能源车均为纯电动轿车。其中,LF7002EV型纯电动轿车的续驶里程为170公里,市场指导价26.7万元,可申请中央补贴6万元,市场销售参考价20.7万元;另一款LF7002CEV型纯电动轿车的续驶里程为150公里,市场指导价24.98万元,也可申请中央补贴6万元,市场销售参考价18.98万元。不过,由于国家对私人购买补贴政策已于2013年12月31日截止,因此2013年中央补贴金额也还未确定,新政策可能会被延续,具体补贴内容以国家相关部委文件为准。

2013年3月13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四部委已经达成共识,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计划再延长三年的时间。而另据接近延续补贴新政制定部门的人士透露,新的补贴政策最大的变化可能是统一各地的补贴,改变各个地方政府补贴额度不一、各地各自为政的状况。

据了解,新的补贴政策将扩大试点城市,同时,四部委正在研究对由一定节油效果的混合动力车给予更大的补贴。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两会”上表示:“(新能源汽车)特别是产业的技术创新,我们还要努力往前走一步,要打开市场、要符合所有的用户,无论是公交的也好、出租的也好、包括私人的也好。“

以前的汽车

想要购买纯电动汽车并享受到补贴,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不是在任何区域都能购买新能源车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也就是说,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补贴。四部委已公布了两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其中包括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也涵盖河北省、浙江省等城市群。

2、不是所有的新能源车都能享受国家补贴

在了解国家补贴政策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补贴车型范围,因为不是所有的新能源车都可以获得补贴。

据《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显示,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符合要求”,这四个字代表的是车辆需要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而进入该目录的车型,是从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挑选出来的,而只有自主、合资等国产车型才会被列入这一公告中。

3、享受“国家”补贴车型,未必能在“地方”获补贴

理论上,可以获得国家补贴的新能源车,也自然会得到地方政府补贴。但经过调查后发现,这种理论未必在哪里都行得通。

比如,在北京享受地方补贴的新能源车并不包括插电式混动车型,且只有进入北京市自己制定规则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的纯电动车、燃料电池汽车才能享受政府补贴。

不同品牌的经销商态度也有明显区别。

4、新能源汽车并非在所有4S店销售

除了与政策相关的事,目前一些汽车厂商在新能源汽车售前服务方面也做得不到位。

● 总结:

补贴政策本身是一针对推行新能源车发展的催化剂,国家与地方政府齐上阵,让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得到双重实惠,可以有效提升新能源车销量。

我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策略有哪些

以前的汽车

2009年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到:“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同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试点城市公共服务领域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由此拉开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时代的序幕。

2013年9月17日,工信部网站发布了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

2016年《新能源汽车蓝皮书》显示,部分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车型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不一致,部分企业产品性能虚标,部分电池生产厂家的电池组数“缺斤少两”,个别车辆甚至缺失电池。但部分车辆少装电池仍然可以按照《公告》信息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

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

摘要:随着能源危机的不断加深与环境问题的日趋恶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世界各国争相发展的未来产业,我国也确立了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但由于我国起步晚,且对核心技术的掌握甚少,必须着眼于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方案。通过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优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有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

1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开始于21世纪,2001年我国启动了“863”计划,该计划制定了以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为“三横”的全面发展计划。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的规划,到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计划初步量产,并在2020年达到全面产业化,市场推广覆盖率将成为世界领先。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五”规划中新能源汽车更是被列为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政策引导和资金倾向方面继续重点扶持但是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较晚,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在发展新型能源汽车产业必须首先认清我们存在的问题。

1.1 科技创新能力低下

电池、电机和电控技术是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核心,作为动力提供的动力电池,其造价高、循环寿命较短、能量密度较低,许多核心技术我们仍未掌握,须依靠进口来获得部分材料,而且缺乏相关的技术团队,虽然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但可以看出后续的人才供应不足,很多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大大影响了该产业的健康发展。混合动力整车的核心集成能力、动力系统优化和匹配技术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已被整车企业所接受,但推广工作尚需进一步磨合,电池、电机、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的产业化转型正在进行,研发过程中可靠性和耐久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系列化和标准化设计应更加关注。

1.2 产业发展资金不足

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无论是技术攻关、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较大投入。针对目前各单位已研制出的新能源汽车的各种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还有试验考核、技术调整完善、生产工艺准备、市场推广以及技术标准制定、政策引导等大量的工作都需要资金作保障。目前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也比传统汽车高出很多,要实现产业化,还需要度过艰难的市场导入阶段。与传统汽车开发相比,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仍处于产品的初级阶段。要真正实现其产业化,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到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推广等方面。

1.3 消费缺乏对电动汽车的认识

尽管纯电动汽车较传统燃油车具备用车成本低、节能环保等优势,但是截止2013年底,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足5万辆,2013年全年销量1.76万辆,同比增38%,低于全球平均增速。目前纯电动汽车主要是公交、出租等政府公共领域应用为主,私人领域消费量占比很小,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缺乏理解,不愿意轻易尝试新事物,所以需要借助营销模式创新,让消费者更多的来体验纯电动汽车,形成消费的示范效应。

1.4 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存在较大缺口

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科技人才相当匮乏,尤其在基础研究和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研发方面。同时,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车型开发、试验验证等技术能力与传统汽车相比,仍然很不完善,也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存在严重的科研人才瓶颈。在管理人才方面,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需要配备专业化的人员队伍,从管理的角度弥补技术方面存在的局限,形成对技术故障的高效、快速的反应能力和管理能力,从实践中积累经验以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系统等,推动新能源汽车从示范工程走向产业化。随着新能源汽车示范工作即将在全国十几个城市大规模的铺开,相关管理方面的人才将出现较大的空缺。

1.5 相关配套设施严重缺乏

新能源汽车能否在市场上普及,除了汽车技术本身因素外,还取决于社会配套设施跟进的程度。比如是否有足够的燃料、是否能及时方便地提供燃料;是否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如加氢站、加气站;是否有足够的车辆维修网点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和加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是新能源汽车不能快速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对于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电动汽车而言,专业充电站的设置缺乏就是一个很大的软肋,这也是电动车商业化运营面临的最大问题。一位从事电动车研发的技术人员说,专业充电站的成本不低,一个专业充电站要花费30万元。如何让新能源汽车达到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如何降低成本、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优势

2.1 我国拥有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天然优势

我国拥有非常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天然气资源,在水电、风能、太阳能方面存在较大潜力。同时,而生产锂电池所需的锂、稀土等资源都可以通过得到充足的国内供给。而且中国的资源能源状况更适合发展新能源汽车系统。中国目前油气资源相对缺乏,制约了传统的交通能源可持续发展,但其他资源的多种替代性又可充分发挥资源多样性的优势,为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型新能源汽车打下基础。

2.2 我国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力度巨大

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国政府花费的功夫远远大于其它国家。事实上,中国目前是全球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最高的国家。在较高补贴之下,新能源汽车的售价已经接近同型号传统燃油汽车,以比亚迪F3为例,比亚迪F3DM(混合动力车)低碳版豪华型市场价格为16.98万,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双重补贴后的价格为8.98万元,仅比比亚迪F3豪华型的售价高了1.3万元。另外,以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为主的供电企业已经建造了充/换电站近100座,充电桩4500多个,在数量上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欧美日等主要汽车生产国。也就是说,补贴已经到位,充电设施也已基本到位。如果需求量大,充电站、充电桩的数量仍会迅速增加。

2.3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城市化水平不到46%,距离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距离。我们估计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可能到55%,到2030年在65%左右,2050年可能会达到中国城市化高峰。这样的城市化看似一年不到一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但是其中内含的问题非常巨大,意味着一年有1200万到1300万人走入了城市。这样对中国的城市化而言,我们带来的问题就非常多。就汽车而言,随着中国老百姓消费结构的升级,去年增长了46%,这样的态势还要持续下去。我们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乘用车总量将近2000万辆。而伴随着汽车需求量的增加,带来的环境问题会更加紧迫,这无疑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机会。

3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3.1 完善市场标准体系和准入机制

各地区应具备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过去不少地方实施地方保护政策,差别定价,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二次检测,对汽车企业建厂以及零部件采购设置了众多地方性规定,这虽然有利于保护本地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但不利于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资源浪费严重,不利于企业危机感的提升,无法刺激企业的危机意识和创新力。从准入制度着眼,从源头上进行一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形成一整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改变一些陈旧观念和做法,舍弃一些权力和利益,为对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带来强大动力。

3.2 推进技术创新和关键零部件研发

企业必须把注意力放在技术创新上来,努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避免技术侵权,提高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增加电池循环周期是未来我们科技创新的重要目标,同时应该努力降低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不能忽视传统汽车技术的研发,把传统技术的研发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吸收外来技术,长期以来我们还难以在市场上形成主导地位。

3.3 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支持政策

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对于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进口给予关税优惠,降低其生产成本,对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对购买者按其所购车辆的等效节能指标给予一定的购置税减让。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提倡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资实体为平台,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债券发行为手段的开发性金融信贷政策体系,解决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研发资金来源。

3.4 增加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认可度

大部分消费者关注新能源汽车,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度更高。但是大部分消费者仍处于观望阶段,车市叫好不叫卖,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可靠性仍存疑虑,尤其是对新能源汽车的能源补给问题十分担心,当然这也是新能源汽车研发的难点,新能源汽车不善于长途旅行,偏远地方充电困难,充电时间长都是未来销售过程中的巨大难题,厂家如何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吸引消费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3.5 加快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科学规划城市用地,完善相关设施布局,尤其是着手高速公路配套工程的开展,以便给予新能源汽车更高的活动范围,且必须做到数量合理,布局科学,同时对新能源汽车用电实施优惠与补贴,并增加充电桩的设施的安全性与可靠度的基础上提高充电效率。把相关配套设施纳入到新建社区、楼盘、写字楼的规划中,尽可能的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

4总结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且长远看来潜力巨大,符合可持续发展观,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细化各项优惠政策和鼓励机制,为长远发展制定合理的计划,努力实现科技创新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生产能力,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竞争力,抓住机遇,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大众的认可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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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2023年全球及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据调研机构恒州诚思(YH)研究统计,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约3788亿元,2018-2022年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为 %,预计未来将持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接近11370亿元,未来六年CAGR为16.8%。

全球新能源汽车主要厂商有TOYOTA、Tesla、BYD等,全球前三大厂商共占有大约75%的市场份额。

目前日本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超过70%的市场份额,之后是美国和中国市场,共占有超过20%的份额。

本文调研和分析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核心内容如下:

(1)全球市场总体规模,分别按销量和按收入进行了统计分析,历史数据2018-2022年,预测数据2023至2029年。

(2)全球市场竞争格局,全球市场头部企业新能源汽车销量、收入、价格市场占有率及行业排名,数据2018-2022年。

(3)中国市场竞争格局,中国市场头部企业新能源汽车销量、收入、价格市场占有率及行业排名,数据2018-2022年,包括国际企业及中国本土企业。

(4)全球重点国家及地区新能源汽车需求结构。

(5)全球新能源汽车核心生产地区及其产量、产能。

(6)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链上游、中游及下游分析。

头部企业包括:

TOYOTA

Nissan

Tesla

Mitsubishi

GM

Ford

BMW

Renault

Volvo

Mercedes-Benz

Volkswagen

Honda

FIAT

BYD

Chery

ZOTYE

Yutong

BAIC

King-long

Zhong Tong

Geely

SAIC

JAC

按照不同产品类型,包括如下几个类别:

HEV

PHEV

EV

按照不同应用,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商用车辆

客运车辆

本文重点关注如下国家或地区:

北美市场(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欧洲市场(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意大利和欧洲其他国家)

亚太市场(中国、日本、韩国、印度、东南亚和澳大利亚等)

南美市场(巴西等)

中东及非洲

本文正文共11章,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1章:新能源汽车定义及分类、全球及中国市场规模(按销量和按收入计)、行业发展机遇、挑战、趋势及政策

第2章:全球新能源汽车头部厂商,销量和收入市场占有率及排名,全球新能源汽车产地分布等。

第3章:中国新能源汽车头部厂商,销量和收入市场占有率及排名

第4章:全球新能源汽车产能、产量及主要生产地区规模

第5章:产业链、上游、中游和下游分析

第6章:全球不同产品类型新能源汽车销量、收入、价格及份额等

第7章:全球不同应用新能源汽车销量、收入、价格及份额等

第8章:全球主要地区/国家新能源汽车销量及销售额

第9章:全球主要地区/国家新能源汽车需求结构

第10章:全球新能源汽车头部厂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简介、新能源汽车产品型号、销量、收入、价格及最新动态等

第11章:报告结论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其于近日发布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简称:《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整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具体内容如下:

重点任务

(一)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鼓励整车企业针对私人用户加大促销力度,加速拓展私人市场。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

(二)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1.网约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平及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2.巡游出租车。2020年在中心城区计划试点投放2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制定巡游出租车保险费用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出租车超出传统出租车的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鼓励整车企业:(1)降低车辆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2)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3)增设维修服务网点,在中心城区增设24小时营业的维修服务网点,减免1万公里维保费,并向社会开放维修服务;(4)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对超时维修的车辆给予驾驶员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3.驾考(驾培)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C2型驾考车、驾培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基层公务租赁出行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汽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5.公交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公交车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6.微循环公交车。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客运新能源微型客车和微循环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循环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7.物流车。鼓励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和医药冷链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出台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具体措施,稳步加大替换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不再核发(换发)中心城区入城通行证等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

(三)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重庆交运集团、重庆公交集团)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及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优化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充电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加快引导5G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

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对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市财政按照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各区县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职能,建立市级各部门之间和市、区县两级之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的引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发挥垫付补贴专项贷款贴息、物流补助等政策的奖励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来源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别对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每年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鼓励各区县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组织企业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提升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驾乘体验和认知,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促推进。

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制定配套政策、增添推广举措,务实推广、取得实效。各整车企业要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政策要求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渠道确保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力争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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