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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_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2.国务院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四大要点公布3.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最新政策4.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及政策扶持5.新能源车有什么政策优惠6.新能源汽车政策风向标来了,这份发展规划的变化值得关注!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优化本市汽车结构,促进汽车消费增长,在北京大兴区等多区发放大额汽车消费券的同时,3月2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

1.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2.国务院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四大要点公布

3.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最新政策

4.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及政策扶持

5.新能源车有什么政策优惠

6.新能源汽车政策风向标来了,这份发展规划的变化值得关注!

国家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_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优化本市汽车结构,促进汽车消费增长,在北京大兴区等多区发放大额汽车消费券的同时,3月2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延续执行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根据《方案》,自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经申请通过旧车和新车信息审核,且符合申领条件的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方案》具体补贴方式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其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无独有偶,为提振市场信心,3月21日,西安市也出台了《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即日起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

根据《方案》,除了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延续实施国家相关部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外,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除了对购买环节“真金白银”的补贴外,西安市还通过优化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流程、支持新能源汽车便利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允许新能源汽车借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实施停车优惠等使用环节的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为便利新能源汽车补能,西安市支持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此外,为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西安还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而组织新能源汽车入机关、进企业以及下乡等活动,每场将获得10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刺激汽车消费,自3月以来全行业掀起降价浪潮,以此吸引消费者购车热情;与此同时,包括广东、河南、上海、浙江、黑龙江、吉林、山西、云南、海南、贵州、天津等多地均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

“未来新能源车对于整体车市的拉动作用会日益凸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对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和支持政策也将逐渐由购车层面转向使用层面,比如在停车费和道路通行费减免、保险购置、优化充电设施分布等方面,研究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具体便利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已步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新能源车大概率会率先实现正增长,对汽车市场回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不过,今年以来,国内车市疲软,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放缓。乘联会数据显示,3月1-12日,全国新能源车市场零售13.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9%,较上月同期增长15%。今年以来累计零售90.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21%。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国务院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四大要点公布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这一意见的发布明确了对支持农村地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具体安排。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要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希望通过出台《意见》,进一步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更多选择绿色出行,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增添新的活力。”

国家层面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出面支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主要是因为今年开始,新能源汽车“国补”退市,而今年第一季度的销量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速并没有达到此前业内预期的水平,为了进一步促进销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车的销售市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重要途径之一,而广大农村市场在此前的数据统计看来,可挖掘的销量空间还非常可观,所以在农村地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打开销量的必经之路。

另外,这几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的执行使得新能源车的销量被带动累计超过400万辆,而这些卖出去的车辆更加迫切得需要在农村地区拥有方便、快速的补能系统。农村地区充换电系统的完善也是对这些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中卖出的车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较为集中。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超七成。并且这些公共充电桩一般集中在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匮乏问题相当严重。大部分县级市底下平均2-3个镇才能共享一个充电站,这对于在农村生活,或是逢年过节需要回老家探亲的新能源车用户来说,补能问题成为了最大困扰。

销售服务方面,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等。

而这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将会在未来三年内使得公共充电桩设备呈几何增长,由此带来的新能源车销量的增长也将相当可观。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最新政策

车东西

文?|?晓寒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于10月9日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务院官网

《规划》首先从整体上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分工。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

“要更好发挥政府则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随后,《规划》指出了四个关键发展方向。

1、加大关键技术攻关

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

2、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3、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

4、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

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一、去年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十大要点指明方向

2019年12月3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从公布的内容看,《规划》提到的四大发展方向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截止发稿官方尚未放出通过审核的《规划》全文。

以下为2019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的十大关键要点,涉及了未来15年新能源车的发展规模、不同类型新能源车如何共存、换电技术,以及新能源汽车与交通、基础设施的融合等多方内容,从中也可以看出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规划的全貌。

1、至2035年,国内公共领域用车将实现全面电动化。

2、至2035年,燃料电池汽车可实现商业化应用。

3、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5%左右。

4、至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

5、到2025年,实现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至2.0升/百公里。

6、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是下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届时将推动深化“三纵三横”的研发布局。

7、未来将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加快车载操作系统产业化应用。

8、下阶段将推动构建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具体措施包括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融合发展,同时还将加强标准对接与数据共享。

9、为给新能源汽车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下一阶段将加快推动换电、加氢、信息通信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10、非运营车辆充电服务将享受居民生活电价。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及政策扶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

达到 500万辆以上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

括对续航里程达到25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车购置补贴、

免征购置税等。

2020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

的《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800万辆以上

以及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促进技术改革

和创新发展的目标。

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扩大内需若

干措施》,提出继续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税免征优惠,

推动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新型汽车消费升级。

2021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插

电混合动力的产量比达到 20%以上,纯电动比达到

25%以上,形成一批纯电动汽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企业。

在新能源汽车制造方面,2021年8月,工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高

成长材料和零部件绿色制造行动计划(2021-2025

年)》,鼓励新能源汽车高成长材料和零部件绿色

制造,通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来鼓

励和推动产业的发展。

同时,政府部门也在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

完善充电设备标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政策,

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高技术创新、服

务质量和消费体验。

新能源车有什么政策优惠

新能源汽车正成为全球汽车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以下是对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的详细介绍:

1. 电动化: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降低,电动汽车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政府出台的减排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也推动了电动汽车的普及。预计未来几年,电动汽车将继续迅速发展。

2. 混合动力技术:混合动力汽车结合了内燃机和电动驱动系统,以提高燃油效率和减少尾气排放。混合动力技术不仅可以减少对传统燃料的依赖,还能为车辆提供更长的续航里程。预计混合动力汽车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3.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需要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政府和能源公司正积极投资充电站建设,以提供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充电技术的进一步改进和快速充电网络的建设将极大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4. 智能化和互联功能: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注重智能化和互联功能的应用。车辆与智能手机、云端服务和智能家居系统的连接,为用户提供更多便捷、个性化的驾驶体验。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将更加智能化,融入更多互联技术。

5. 新能源技术创新:为了提高电池容量、充电速度和续航里程,新能源汽车技术将继续创新。例如,固态电池技术的发展有望提供更高能量密度和更安全可靠的电池解决方案。另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氢燃料电池技术的进展也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综上所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是电动化、混合动力技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和互联功能的应用,以及新能源技术的创新。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能源汽车将在未来成为主流,推动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是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领导者之一,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下是中国的一些主要新能源汽车政策:

1. 财政补贴: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向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提供补贴。补贴金额根据车型和续航里程等因素而定,旨在降低新能源汽车的购买成本。

2. 免征购置税:中国政府对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购置税。这项政策使得新能源汽车的购车成本相对传统燃油汽车更为优惠。

3.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充电桩和充电站网络的扩展。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鼓励能源公司、城市运营商和企业加大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

4. 新能源汽车配额制度:中国政府推出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政策,要求汽车制造商销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通过销售新能源汽车可以获得积分,未达标的制造商需支付相应的罚款。

5. 城市限行豁免:一些中国城市对新能源汽车给予限行豁免政策,即新能源汽车可以在限行时段内自由通行,而传统燃油汽车则受到限制。这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了更好的出行便利性。

6. 技术研发支持:中国政府通过资金投入、研发项目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政府还设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行业发展和企业创新。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是不断演进和调整的,具体政策内容和力度可能随时间推移而变化。因此,如果您对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感兴趣,建议您查阅中国相关政府部门或官方网站上的最新信息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政策内容。

新能源汽车政策风向标来了,这份发展规划的变化值得关注!

新能源车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分别是:

1、生产者:补贴汽车的生产厂商,即生产者;

2、消费者:补贴汽车推广单位,即消费者;通常采用在交易中直接扣减补贴费用,将剩余金额与消费者结算的方式。

1、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

2、车船税,相关规定,“对使用新肩形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该文件明确指定,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并制定认定标准,如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等等。此后,三部委曾联合制定两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分别见于三部门公告2012年第7号和第25号,只有目录里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征优惠;

3、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从去年12月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来,近一年时间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势必让这份规划有了与时俱进的调整。一年后规划正式稿发布,其中的表述变化,值得揣摩。

11月2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正式发布,这是自2012年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后我国再次站在全局高度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在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稿的近一年时间里,全球新冠疫情蔓延、逆全球化的单边主义抬头、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化。此时,作为与国计民生都紧密关联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应当在新格局中承载怎样的使命?

《童济仁汽车评论》对比了规划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区别,从中我们能发现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愿景与重点任务的定位,在当前新形势下的调整。

关于汽车的“新四化”,每家车企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是说得最多的还是“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在规划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有“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正在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的表述。

不过,在正式稿中,这一说法被修正为“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共享化被剔除出去。

与保留的“三化”的技术性相比,共享化更像是一种商业模式,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关联性很弱。正因如此,共享化的推行存在诸多非技术因素,也并非是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此次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中不提共享化,也是在政策层面不对其进行鼓励支持的体现。

相比之下,在规划正式稿开篇背景中新增加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产业生态尚不健全”等问题表述,恰恰反映出在这一年时间里,随着特斯拉等造车新势力快速发展、本土传统车企在新能源领域大面积下滑、各大合资车企跃跃欲试,在规划层面对新能源产业的格局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

在规划正式稿中,最引人关注就是有关于发展目标的几个数字。相比征求意见稿,整体的趋势是发展目标有所降低、宽松、减少。

首先是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比例目标,从征求意见稿中的25%调低至20%。在2012-2020年的规划中,曾提出要在2020年达到年产200万辆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从目前的规划产能来看,完成这一目标问题不大。

但是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实际销售120.6万辆,同比下滑4.0%。2020年受到疫情和市场大环境影响,很难出现销量跃升。从趋势上判断,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增长不可能再依靠盲目扩增产能、投放新车,而是进入了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此时适当调低目标,也是政策规划层面经过一年的研判后,更加务实的体现。

此外,有关技术层面的目标也有所调整。2025年目标中,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目标从11.0kWh/100km宽松至12.0kWh/100km,删去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30%、乘用车平均油耗降至4.0L/100km两项目标。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从全部修改为不低于80%。而2030年的具体目标也被全部删去。

不难看出,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中,有关自动驾驶的目标在表述上显得更加谨慎。同时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原有SAE定义的L1-L5标准已经表现出其局限性,车企目前更加认同的,是根据实际使用场景进行功能界定,而非简单粗暴用L几去区分高低。

再次,规划正式稿在技术目标的表述上,增加了对充换电服务的定性愿景,与开篇“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相呼应。

规划征求意见稿上,在技术能力相关描述中,几乎没有任何关于燃料电池的内容。但在正式规划中,增加了“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强调“提升基础关键技术、先进基础工艺、基础核心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研发能力”,增加“攻克氢能储运、加氢站、车载储氢等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等明确的语言。

燃料电池汽车在中国十多年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浮浮沉沉、目标不明。但是,日韩却在近十年里于燃料电池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并且有主导潜在新市场的趋势。此次新能源汽车规划中,重新关注燃料电池汽车,事实上也是对“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同时,这也更加明确了政府将技术路线的主导权交给市场的思路。

在规划正式稿上,有几个征求意见稿之中未有涉及的表述。比如在技术层面,增加“提升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水平”,强调“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增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强化质量安全保障”。这反映出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阶段,安全问题已经得到了更高的重视程度。

而在市场监管层面,特别增加了“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等乱象,建立健全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加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这也是对近年来新能源车企出现大面积淘汰、大量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的表态。

此外,在基础设施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被修改为“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场景的细化,也让基础设施相关参与者的方向更加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疫情后中央提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正式稿中,也大幅删减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化经营、国际交流合作、标准协调与国际互认相关内容。“突破关键零部件技术”表述修改为“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修改为“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发展”。

这些都表明,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阶段里,数量与规模已经不是最被关心的事情。相应地,发展的质量、发展的健康程度、发展的协同效应,才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中之重。

从2012年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到2020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新能源汽车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引擎,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与日俱增。

当那个所有人都瞄着补贴的时代已一去不返,新时代里新能源汽车的意义不只是少排放多少二氧化碳、节省多少石油资源,而是真正意义上让中国汽车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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